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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七十一章 苏烁的家宴

爷爷肯定不是称呼苏烁的,这是乐九黎的专属称呼。

十六名服务员也90度深深鞠躬,眼睛望着地面,心里却嘀咕,血手老大这是在称呼谁“爷爷”。

苏神又有新称呼了吗?

原来血手老大是苏神的超级粉丝啊。

只是,这称呼也太……亲切了。

林浩霆扑哧一笑,也鞠了个躬,“二大爷。”

这是他对乐九黎的专属称呼。

“二大爷”是苏烁定的,别人抢不去。

给永恒之王当侄子,超级不亏;呃,当孙子,也超级不亏。

从岁数上讲,这™是祖宗,应该陈列在历史博物馆里供人瞻仰。

其实刚才接人的时候他已经叫过“二大爷”了,现在叫只不过是在占强光头和壮壮的便宜。

男人的恶趣味。

果然,强光头和壮壮起身,都瞪了林浩霆一眼;当着爷爷的面不好说什么,一会儿再收拾你。

乐九黎倒没什么,只点了点头。

“叫姐姐。”

白飞飞探过头,喊乐九黎。

“姐姐!”

乐九黎很配合,脆生生的叫了一声。

斜眼珠瞄了一眼白飞飞,强光头和壮壮谁都没敢吱声。

这丫头咋不学好呢。

有你这么小岁数的奶奶吗!

没想到,还没完。

“叫叔叔。”

“叔叔!”

苏烁点头,很满意。

强光头、壮壮和林浩霆同时翻白眼。

这一声“叔叔”,我们成啥了?

林浩霆成了孙子。

强光头和壮壮成了重孙子。

怪不得白飞飞不学好,上梁不正下梁歪。

可又没人敢说什么。

尤其是强光头和壮壮。

能住进地下四层,坐进秩序议会,跺跺脚地下城乱颤,可谓呼风唤雨,威风八面,要感谢谁?

当然是苏烁。

当初林浩霆拿出抢座计划的时候,两人心里七上八下,既害怕又激动,说不出个滋味来。

没有人不想上位,尤其在地下城那个地方。

可是,这上位冲的也太猛了。

光头当议长,壮壮当参议员;地下城只有七位参议员,小事参议员定,大事才由七位议长开会决定,已经算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。

这样的高位他俩不是没想过,梦里想过。

梦里都觉得太不切合实际,就换了个梦做。

结果就这样实现了。

实现的还如此轻松。

苏烁把所有事都做了,连林浩霆都没帮什么忙,他们需要做的就是接受地盘和生意,然后就是坐家数钱。

回想刚认识苏烁那会,壮壮还是个实验室打更的,除了联系一下业务,天天能闲出个屁来。

强光头还是二层几个贫困街区的混混头儿,靠收保护费过日子,三五百万都是大数字,先考虑让手下兄弟们吃上饭的问题。

转眼两个多月,摇身一变就成了大人物,每天过手的金额几十亿,豆腐脑一碗甜的、一碗咸的,想喝哪个喝哪个。

梦一样。

谁给的,当然是苏烁给的。

乐九黎出脚也是看苏烁的面子,苏老大独闯黑暗星域,不但保住了配额,还拿到未来三年20%的独立配额。

一年两万吨,三年六万吨,一吨保守估计赚一亿。

六万亿!

把“万”字扣掉都够人做梦笑醒了。

叫太爷爷也不是不可以,就是人太多,有点叫不出口。

“老大!”

林浩霆带头,三人微微鞠躬,同时喊了一声。

这就算是正式认老大了。

这一声“老大”,林浩霆叫的心服口服,给这样的老大当老二也不错。

“都是兄弟。”

苏烁无所谓的摆手,岔开话题,扫了眼庄园和湖,“艾克戴恩家族很给面子嘛。”

这本来肖震凌的产业。

还不止这个,飞腾星际贸易公司连同下属分布在各大区的太空港货仓、分部、自营酒店等等统统都送给了血手集团。

艾克戴恩家族的代表刚刚返回紫薇星圈,所有法律手续都走完了。

给谁面子?

不是给苏烁的,直到现在艾克戴恩家族还不知道苏烁是血手集团的幕后老大。

这是给不死之王乐九黎的面子。

苏烁摸了摸乐乐的小毛头,这个侄子认的不亏。

晚上回家再给写条公式。

当然,要弹小鸡鸡的。

壮壮前面带路,陪着老大一家人进园,园里原毒刺小队成员以及血手帮的王老二早已经等着了。

今天的晚宴是给下午刚到家的苏烁接风洗尘,也算给西砚会所剪彩。

抢座计划成功完成,大家忙得脚打后脑勺,借这个机会大家也聚聚。

一顿晚宴极其丰盛,二十人台的大席面各种珍馐美味摆的满满当当,气氛却显得很压抑,酒也喝不痛快。

苏烁知道,是因为有乐九黎在,大家放不开。

上回在别墅开过一次露天烧烤趴,那时候除了林浩霆,没人知道乐九黎的身份,所以还很尽兴。

如今知道了这是一位传说中的永恒之王,个个噤若寒蝉,都不敢说话。

地下城里已经把永恒之王传的神乎其神,说什么的都有。

但真正见过乐九黎的没几个。

当天在场的只有血手帮的人,强光头下了史上最严封口令,任由其他人以讹传讹,乐九黎的形象比神话里的天神还要高大威猛。

在座里瘦猴和刺刀因为负责保护强光头,那天亲眼见识了小乐乐的跺脚,就连话痨的野牛今天都没话,只默默的吃东西。

万一那句话惹的这位小老人家不高兴,一跺脚就死翘翘了。

真正的主人苏烁本就话少。

他不怎么说话,林浩霆等人自然不能说话。

偌大的豪华包房里只能听到小乐乐小嘴儿的吧唧吧唧声。

“姐姐,你尝尝这个,很好吃诶。”

“叔叔,你尝尝这个,味道不错诶。”

小乐乐倒是吃的很开心,满桌子的美味尝一遍,顺口的重点照顾。

千年老王八鬼精的很。

他当然清楚自己的出脚意味着什么,当虎皮而已。

具体给叔叔赚了多少钱,不太清楚,但保证不少。

他也不在意。

钱财身外之物,有吃有喝就行,能换回一条公式已经很满意了。

钱财有价,法则无价。

拿钱换法则,所有永恒之王都巴不得的上赶着,拿豆包换真理,怎么都是赚的。

再说,替老丈人赚点零花钱,是当女婿的荣幸。

ps:过渡章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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